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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武:常态化精准运用好“第一种形态”

稿件来源:灵武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4-06-04 09:46:46

  “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,让我及时认识错误,今后我一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,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。” 近日,灵武市某干部因履职不力,受到诫勉谈话后作出深刻检讨。这是灵武市纪委监委常态化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,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、早处置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的一个缩影。

  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,灵武市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和预防为主、教育为主,严格把好适用对象关,对函询、约谈提醒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的对象进行认真审核,做到该询必询、该谈必谈。通过开展谈话提醒、案例警示教育、通报批评等有效方式,抓早抓小,激励保护党员干部自觉在“严”的氛围下廉政勤政。

  同时,为防止一谈了之、一函了之,灵武市纪委监委持续关注受到“第一种形态”处理后的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,围绕如何疏通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堵点,根据其思想认识、工作表现等研究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工作方案,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,深入开展谈心谈话,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、重拾干劲,达到警示震慑和关怀爱护双重效应。

  此外,灵武市纪委监委还将“第一种形态”列入日常监督、派驻监督、巡察监督等工作范畴,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问题、重点领域的纪律作风顽疾,常态化开展“蹲点式”“体验式”“嵌入式”监督检查。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综合运用提醒谈话、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等方式,帮助党员干部厘清问题,找出“病因”,让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成为常态。今年以来,灵武市纪委监委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批评教育帮助95人次,占“四种形态”的80.5%。(灵武市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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